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2009年申购受理有变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今年有了变化,昨天本报登了相关报道后,很多读者来电询问具体情况,记者就此再次向杭州市房改办了解了相关情况。每天受理
每月公示
每季度摇号
从9月5日开始,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已经从原来的集中受理调整为日常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社区、街道或区建设(房管)局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所需要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要注意,有的城区建设(房管)局最近刚搬了家,去之前最好打个电话确认一下新地址,免得白跑一趟。
每个月的10日至14日为公示期,区建设(房管)局将上月底前登记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准入情况在该公示期内张贴公示在社区(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接受群众监督。
每季度初,杭州市房改办组织对上季度底前登记的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产生受理顺序号,并依据受理顺序确定《准购证》顺序和选房顺序。之后的受理登记与以前没有大变化,《摇号结果公告》范围内的申请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受理登记都有效,受理登记的时间先后不影响受理顺序。
房源区别供应
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
单列选房
选房时间仍然以《选房公告》为准,每期选房家庭数量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根据受理顺序号选后划定。如果当年轮候选房的家庭数量超过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则按照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先后顺延至下年度选房。
至于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最关心的面积问题,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强调,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规定,4人以下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因此,有关部门将对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实行单列选房,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在向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时就需要签署选房意向具结书,明确选择是否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的区别供应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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