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12-6-21 14:17:49

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公办小学招生细则

一、招生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3日至24日。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临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四、招生方法
  1.我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我区某小学教育服务区,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杭州市区其他地区;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后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直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市聋人学校报名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工作遵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163号)执行。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并至今年8月底前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我区提出就学申请。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8号)规定办理。
  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10号)规定办理。
  6.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驻杭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97号)文件有关要求,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其子女需到委托监护人所在地借读的,我区安排就近入学。
  7.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在我区的,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口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本校教师子女,经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
  8.《符合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及骨干人员子女入学有关事项的函》规定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至区人劳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经审核后酌情安排就近入学。
  五、报名材料
  (一)常住户口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二)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证;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市交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六、报名申请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教育服务区范围到相关小学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学校根据政策受理、登记、审核和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教育服务区学校接受有困难,由教育服务区学校受理登记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本校小学招生的组织工作。
  2.各小学按区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
  3.各小学要认真做好家长、学生的接待、服务工作,切实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开发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时间
工?? 作
备??? 注

16月14日前
公布招生方案
开发区外网、各校网站等

26月23、24日
各校接受报名申请
?

36月30日
各校上报报名情况
电子稿

47月3日
公布第一次报名录取名单
网站、短信等

57月5日
各校补报名
?

67月6日
各校上报补报名情况
电子稿

77月9日
完成全区协调
网站、短信等

87月10日
公布第二次报名录取名单
网站、短信等

2012年开发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学??? 校计划招生班级数备??? 注
1下沙第一小学5?
2下沙第二小学4包括二个特色班
3学林街小学4?
4文海实验小学6?
5学正小学8?
6景苑小学8?
2012年开发区各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区?
序号学??? 校常住户口学生
非常住户口学生
(以暂住证为准)

1下沙第一小学新沙、新元、松合、上沙、下沙、高沙、湾南、东方、元成
新沙、上沙、下沙、高沙

2下沙第二小学开发区内提前招生二个特色班
新元、松合、湾南、东方、元成、开发区辖区德胜路以北区块

3景苑小学七格、智格、头格、中沙、景园小区
七格、智格、头格、中沙、景园小区

4学林街小学铭和苑、龙湖滟澜山等
开发区(1号路以东、6号路以北、11号路以西、德胜路以南区块)、武警农场、军区农场

5文海实验小学白杨街道1号路以东、6号路以北、德胜路以南区块内已交付楼盘
开发区11号路以东、6号路以北、德胜路以南区块

6学正小学白杨街道1号路以东、6号路以南区块内已交付楼盘
开发区1号路以东、6号路以南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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