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儿宝 发表于 2012-10-25 15:46:10

父母打孩子:家事、国事还是天下事?

心理引言:孩子管教,本为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不过这个问题上,家事和国事界限模糊。一个孩子属于家庭也属于社会。这里也不光是一个教育的手段问题,也是对于人的基本认知问题。   ——心灵咖啡网http://www.psycofe.com/uploads/20121025/P0AV135109502059345900.png 在爱尔兰的詹姆斯·乔伊斯博物馆,看到文物陈列之一为一把戒尺 (上头右下角)。巧的是,又在《爱尔兰时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爱尔兰立法机关在考虑是否禁止父母打孩子。文章叙述打孩子用词为“smacking”,我问附近一个爱尔兰作家何为smacking,他说是用手掌拍打,相当于美国人说的spanking(打屁股)或slapping(拍打)。如果是拳打脚踢的暴打(beating),就更不可能了。
为考虑是否制定该法律,爱尔兰调查了将近1400位父母,其中81.2%的父母记得自己小时候被打过屁股、手或者腿,可是只有16%的人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自己的孩子。全面禁止的法律,引起的反对和赞成几乎各半。爱尔兰还会继续考察这个问题,并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孩子管教,本为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不过这个问题上,家事和国事界限模糊。一个孩子属于家庭也属于社会。这里也不光是一个教育的手段问题,也是对于人的基本认知问题。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可以随心所欲处置。如果做父母失职,孩子成为无辜牺牲品,社会要不要站出来管呢?
这个问题很好提问,但是回答起来则十分棘手,因为这个度不好把握。
该问题的复杂是世界性的。它不但是家事国事之争,甚至是天下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根据《爱尔兰时报》的报道,欧洲议会的47个成员国中,18个国家禁止对儿童体罚。2004年7月,我曾看到一则报道,称英国议会上院以250票对75票,否决了禁止打孩子的提案,却又以226对91票,赞成父母适度打孩子屁股(moderate spanking),作为“合理的惩戒”(reasonable chastisement)。不过不能真打(beating),要是造成擦伤(bruising),抓划伤(scratching),皮肤发红(reddening of skin),那么家事便成为国事,卧房里开始的问题,就要在牢房里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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