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842|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对坏孩子郭敬明,就该往死里打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7-8 19: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为《萌芽》的50岁生日,刚过生日的郭敬明最近又惹了点麻烦——据传,小郭同学嫌稿费低,不愿给当初提携他的《萌芽》撰稿庆贺寿辰,于是众人大骂郭同学“良心大大地坏了”。有诗为证:五年一觉《萌芽》醒,赢得负心薄幸名。当然了,最近他麻烦不断,再惹一个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他让我想起了“本命年走霉运”的说法,不过又有个公开的数据:小郭同志的生日是1983年6月6日,截止到我完稿之时,他芳龄23岁零1个月,离本命年尚有一个年头。可见迷信要不得,这肯定不是他麻烦不断的原因。</p><p style="TEXT-INDENT: 2em;">依在下愚见,小郭之所以流年不利,是因为他沾上了“文坛坏孩子”这个名头。<font color="#ff0000">对付坏孩子,我们的传统是全民教育:全体成年人都可以来当当老师,脾气好的,摆出和蔼的样子整天来挽救你;脾气不好的,叉着腰指着鼻子就直接把口水喷过去。如果你不把自己当成年人呢,那还有更多的好处,可以抄着棒子兜头便打——好孩子出于义愤,一时冲动嘛,大家可以谅解。棒喝从来都是教育的一种方式。</font></p><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都明白拿着大棒打那些坏孩子有多爽:简单、直接、过瘾,比费口舌讲道理省力多了。还可以扮“好孩子”,打了人又不用负责——大多数网友就是这么干的。但也不是谁都这么想,有人认为“好孩子”也只是孩子,水平不高,挥大棒于自己身份有损,身为明事理的成年人,还是当老师来得高级。</p><p style="TEXT-INDENT: 2em;">在对待郭敬明的态度上,媒体一直都是扮演成年人的角色,谆谆教导小郭“要低头道歉”,循循善诱想使之明白“抄袭可耻”的道理。无奈郭同学站稳了坏孩子的立场,就是不吃这一套。有时候成年人就会按捺不住,撕下脸来,亮出大棒朝小郭面门打去——这次的持棒人名唤羊城晚报,大棒木柄上刻有字云“数典忘祖”。想那小郭同学刚挨“抄袭者破财20万”、“抄袭者应逐出80后”等数棒,棒疮未复,哪里经得起如此重击,细皮嫩肉顿时皮开肉绽——可惜的是,这次棒子显然打错了地方。</p><p style="TEXT-INDENT: 2em;">羊城晚报舞棒之际,曾大喝“叫你丫嫌钱少!叫你丫见利忘义!”显得大义凛然,威势顿增。也引得一大群自命好孩子的网友跟着殴打郭敬明,旁边还站着几个老师做痛心疾首之状:小郭,做人要知恩图报啊。但两天后,《萌芽》跳出来澄清:小郭确实没有写稿,但也从没说过嫌稿费太低呀。事情发展出人意料,头脑清楚的成年人当然明白风向不对了,于是便讪讪地闭上嘴。但热血的“好孩子”们可不管这么多,大棒继续挥得虎虎生风:打!打你这个道德败坏的小人!</p><p style="TEXT-INDENT: 2em;">自从惹上了抄袭案(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抄袭案终审判决之后),郭敬明就成了人品恶劣的坏孩子典型。广大群众都乐于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他教训他,甚至“激愤”(我宁愿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出于激愤)之下用棒子敲敲郭同学的头,我认为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无可非议。谁叫他当初非要写那么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呢?</p><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很明显,羊城晚报这次颇有些无事生非的嫌疑,棒打郭敬明师出无名——然而这一棒子依然打得结结实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们都忍不住教训坏孩子郭敬明的冲动,只要有机会就想上——羊城晚报自然也深知这一点,所以想方设法制造了这么一次机会。<font color="#ff0000">但这其实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即便郭敬明真是因为稿费低而不给《萌芽》撰稿,我们抄起棒子恐怕也毫无理由——任何人都有嫌稿费低而拒绝约稿的权利,所谓“知恩必须图报”的道德准则并不能强行剥夺小郭的这一权利。</font>事实上,“群殴郭敬明”背后的真实逻辑是:你抄袭,你道德败坏,你现在又对《萌芽》忘恩负义,更说明了这一点——此时不打更待何时?大家瞧,“好孩子”们就是这么直率,坏孩子的遭遇就是这么惨。</p><p style="TEXT-INDENT: 2em;">最后我还是对“好孩子”们罗嗦了一句:你们打人可以,最好还是找对时候打嘛。但是他们打得正兴高采烈不肯停手,嘴角冒出的含混回答大概是:小郭抄袭犯了众怒,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往死里打他。</p>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9:4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9:44:00 | 只看该作者
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9:59:00 | 只看该作者
<p>找不到他的资料</p><p>身高听说只有155。。。</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